蒙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亳州市
蒙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含侦查中心)服务管理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3CG095 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含侦查中心)服务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亳州市蒙城县建材城 2 # 楼 118铺附属18
成交金额: 柒拾叁万壹仟柒佰叁拾玖元壹角玖分 /年 ( ¥ 731739.19 元 /年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机关食堂(含侦查中心)服务管理 服务范围: 按采购人指定要求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遵守就餐供应时间,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等。 服务要求: 达到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 1095日历天 。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顾芹、崔小宝、黄丽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 10976 元。代理服务费按照 磋商 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 方式 、 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 磋商 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商
2. 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 7 月 12 日
3. 磋商 日期: 2023年 7 月 25 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磋商 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王少林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提出 质疑 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 8 月 8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需解锁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蒙城县 公安局
地 址: 亳州市蒙城县仁和路与五里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50米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主任 、 张 工
电 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十、
1.竞争性 磋商 文件 )
2. 分项报价表 )
3.业绩 )
4.信誉 )
5 .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
6.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