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河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项目-监理服务费采购更正公告
四川
-乐山市
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132023000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河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项目-监理服务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最高限价的说明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31 14:00:00,更正为:2023-08-03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31 14:00:00,更正为:2023-08-03 14:00:00。
本项目以 80.64万元作为最高限价,超过80.64万元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二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净沙南路18号3栋10层1006号
联系方式: 028—8591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先生
电话: 028—85918333
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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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安彝族乡澄清公告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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