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物业安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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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物业安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网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00000202302000580
项目名称: 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物业安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第 1包 :?230000.00元;第2包:?220800.00元;
最高限价:第 1包 :?230000.00元;第2包:?220800.00元;
采购需求: 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物业安保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 。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本采购项目 第 1包 (物业服务采购) 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 十四)物业管理 , 第 2包 (安保服务采购) 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 是否符合财库【 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 响应 处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 2包(安保服务采购)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直辖市)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磋商 文件(文件格式 .YTZF)。
方式: 登录烟台市网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磋商 文件(文件格式 .YTZF)。
备注 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 山东 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 ,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
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 激活”,完成 CA 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
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磋商 文件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 本项目 实施 “不见面开标”,不 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 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 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 本项目 实施 “不见面开标”,不 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 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 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 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 117号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
联系方式: 0535-21119 55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强
电 话: 0535-21119 55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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