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动车驾驶劳务外包服务
湖南
-怀化市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动车驾驶劳务外包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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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 采购合同名称: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 采购项目名称: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动车驾驶劳务外包服务
3、 采购计划编号: 怀财采计〔2023〕30086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项目内容: 详见采购合同协议书
6、 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 1924963.92 元
合同金额大写: 壹佰玖拾贰万肆仟玖佰陆拾叁元玖角贰分
(2)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 | 否 | / | / | 1 | 项 | 1924963.92 | 1924963.92 |
(3)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 3 年 07 月 01 日,完成日期:202 4 年 06 月 30 日
履行地点:乙方按甲方具体需求为准
履行方式:乙方按要求为甲方配备驾驶服务人员 11人,并根据甲方要求从事指定工作。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按月度进行计算支付。2、金额核算标准:按中标通知书上的总金额,人均年度费用为58332.24元,折算到每月为4861.02元/月/人。当月服务费即为4861.02元*当月实际人数。3、支付流程:甲乙双方协商定于每月15日为乙方上月度服务费用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实际服务人数详细名单,及甲方对乙方上月度的服务质量得分结果,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明细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按上述第二条金额核算标准,按照月度考核得分的支付标准,核算出的月度费用支付给乙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5) 专用合同条款(如有)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有)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有)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签署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署完成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 、 乙双方各持 贰 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 3 年 06 月 26 日
合同签订地点:湖南省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九、 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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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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