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收回退回以前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内丘县收回退回以前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丘县收回退回以前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内丘县收回退回以前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发改审批[2023]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丘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收回退回以前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丘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由道路部分和路灯部分组成。主要是硬化水泥路面38742平方米,硬化沥青路面25723平方米,铺设便道砖20359.1平方米:购置安装HQ-6M-80W太阳能路灯150盏;修建浆砌片石挡墙101米。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八里庄、四里屯、西邱村、小留村、大良村、中张村、礼义村; 二标段:冯村、二十里铺、张夺村、小孟村、大孟村、冯唐村、都城铺、胡里村; 三标段:小都城、东阳村、上屯村、下屯村、串家屯村、杜家台村、程家湾村、陈家楼、西田庄村、东秋村; 工期:2023年10月底前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31 00:00 至 2023-08-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内丘县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内丘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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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内丘县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兴达路 |
邮编: | 0542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陈国华 | 联系人: | 李珂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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