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教育局2023年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市
项目概况
2023年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1]FJTH[GK]2023001
项目名称:2023年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9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 | 室内照明灯具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977,5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要求合同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40%份额采购。(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40%以上给中、小、微企业,若投标人不是中、小、微企业则须预留40%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中、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40%以上,不含40%),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须按格式要求填写该分包中、小、微企业的信息,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格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分包意向协议》中该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该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投标人可在此处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也以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第1.3条“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第(2)项“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第(9)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中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开标室(石狮市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教育局
地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原营迹路南侧)恒力创富中心8层
联系方式:丽、古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丽、古雯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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