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全区2023年度外业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江苏
-扬州市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全区2023年度外业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ZX-2023050
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全区2023年度外业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外业调查采样的区域为全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范围内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及未利用土地;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邮箱,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填写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公司全称+所投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磋商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评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 (原件) ;
1.2 资格声明 (原件) ;
1.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原件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5 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2023 年5月-2023年7月 )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1.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2023 年5月-2023年7月 _)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_
1.7 2021 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
1.9 _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_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集中考察。供应商如有需要,自行现场勘查。勘查时,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如需自行勘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殷朝珍
联系电话:
6、报价要求: 供应商响应报价中应包含采样工具费(采样袋、样品编码及二维码制作、环刀、采样APP、样品周转箱等费用)、调查采样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监督人员补助费以及和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泰达Y-MSD12栋11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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