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哈尔套镇二期供热工程总承包
辽宁
-阜新市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哈尔套镇二期供热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 号: LNLT202300 8
一、招标条件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哈尔套镇二期供热工程 已经由 辽宁省•阜新市• 彰武县 备案。以 阜彰发改备【2023】90号备案 建设 ,招标人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惠农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家专项资金补贴及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 国家专项资金补贴 45%,自筹55%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哈尔套镇二期供热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哈尔套镇二期供热工程总承包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哈尔套镇 。
3.工程规模:
窗体顶端
项目供热面积77400平方米,新建供热管线,包括主管线及小区支管管线。主干线管径为DN200、DN150主干线长度约 8.49km; 分支管线管径采用DN125、DN100、DN80、DN65、DN50分支管线长度约60.4km。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改造,使其满足相关要求和国家现行规范。(具体以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内容为准)
窗体底端
4.质量要求:合格,设计、采购、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5.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 2307.45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LNLT202300 8 |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哈尔套镇二期供热工程总承包 |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哈尔套镇二期供热工程初步设计 和实施方案 文件的全部内容 | 106 |
7.工期要求: 2023年0 9 月 05 日 开工至 2023年1 2 月 20 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下列(1)至(3)资格: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2)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
(3)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近五年 (201 8 年1月1日至今)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项目经理资格: 取得 相应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 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近五年 (201 8 年1月1日至今)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 工程] (含)以上 资格。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须确认一家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4)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最多允许 2 家单位。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4)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
( 5 )结算以第三方审计审定价格为准。
四 、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8.5万元;
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进行交纳。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 1日至2023年8月7日, 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64-5-4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2) 法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鲜章,一式一份。
2.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 、投标 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 09 时00分,地点为 阜新市中心第 八 开标室 (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开标方式 : 现场 纸质 开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中国》、全国平台(辽宁省·阜新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惠农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办 公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东梁镇本街
联 系 人 :
联系人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64-5-4门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联 系 电 话:
邮 箱 地 址: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合支行
账号: 1200100008503554
日期: 2023年0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