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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桓仁满族自治县新北关小学弱电系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7-28 至 2023-08-04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陈松
(桓仁满族自治县新北关小学弱电系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桓仁满族自治县新北关小学弱电系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22-00505 项目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新北关小学弱电系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46,000.00 最高限价(元):1,446,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线下递交至桓仁满族自治县中心(五楼交易大厅)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二次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路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新民市北环路十号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法哈牛分理处 账户名称: 账号: 06110801040010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松 电 话: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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