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木孔镇中心学校校园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贵州
-毕节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XMKZRMZF-2023-YC0727号
项目名称: 金沙县木孔镇中心学校校园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 询价
预算金额: 299537.85元
最高限价: 299537.85元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其他事项(现场踏勘):投标人如 须 自行踏勘现场(费用及安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工期:签订合同后 30 个日历天施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并提供下列材料;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C.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 2 年 9月以来 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 1 年度 或 2022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并承诺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D.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2年 9 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从网上系统的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E. 投 标 供 应 商 须 有依法 缴纳 社会保障 资 金的良好 记录 :提供 2022年 9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缴纳 社会保 险 的 证 明(以加盖社保机构 公章的社保 资 金收据凭 证 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 单 位社保 缴纳 花名册或向税 务 机关 缴纳 社保 费 的完税 证 明或加盖社保交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 纳证 明 为 准)或 银 行回 单 (回 单须标 明 缴 存款 项 来源 为 社会保 险 方 为 有效)。依法不需要 缴纳 社会保障 资 金的, 须 提供投 标 人所在地社保部 门 出具的相 应证 明。
F. 承诺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H.诚信资格要求:对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公开网”查询的内容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查询截图编制入响应文件中,并须提供具有完整的网址,版权信息的查询彩色截图;并承诺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
I.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栏 检索 分别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从 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须提供完整的网址、版权信息并加盖公司鲜章的查询页面彩色截图。(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
2.落 实 政府采 购 政策需 满 足的 资 格要求: / ;
3.本 项 目的特定 资 格要求: / ;
4.注:本 项 目不接受 联 合体投 标 ,中 标 人不得将本 项 目分包、 转 包。
三、获取 谈判 文件
时间: 202 3 年 8 月 1 日 至 202 3 年 8 月 3 日 , 每天上午 9 : 0 0
至 下午 17: 0 0 ( 工作日 时间)
地点: 金沙县鼓场街道开明同心城2号楼 ( )
方式: 现场报名
售价: 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2023年 8 月 4 日 11 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金沙县鼓场街道开明同心城2号楼 ( )开标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 保证金交纳: 投标 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 , 接受银行转账、保函等其他非现金形式缴纳,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谈判保证金 的 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 2023年 8 月 4 日1 1 :00分 前到账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供应商以保函方式 缴纳 谈判保证金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 投标 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支行
账 号: 1320 7036 0113
3 .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 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 94 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询问、质疑联系人: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
4 . 敬告:响应文件的制作必须 按 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5.其他详细事宜 详见 招标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沙县木孔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金沙县木孔镇信安社区堰湾组
联系电话: 蔡先生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金沙县鼓场街道开明同心城2号楼 ( )
联系方式 :
3. 监督电话
金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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