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承接主体招标文件变更
云南
-保山市
施甸县城乡 “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承接主体
招标文件变更
致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施甸县城乡 “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三、详细评审(满分100分) ” 的 “ 2、项目投融资方案(满分20分)方案应包括资金来源、构成及落实情况,融资保障措施以及各种风险防范措施等,根据以上因素酌情评分。(1)投标人方案较为全面、完整、具体、能保证资金按时到位的,较为符合本工程实际,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11-15分;(2)投标人方案全面、完整、具体、能保证资金按时到位的,符合本工程实际,针对性及可行性较一般的,得6-10分;(3)投标人方案基本全面、完整、基本符合本工程实际,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4)投标人融资方案全面性差,不能保证资金按时到位的,偏离本工程实际,无针对性及可行性的该项不得分。”, 现 更正为 “ 2、 项目投融资方案(满分 20分)方案应包括资金来源、构成及落实情况,融资保障措施以及各种风险防范措施等,根据以上因素酌情评分。(1)投标人方案较为全面、完整、具体、能保证资金按时到位的,较为符合本工程实际,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 14 - 20 分;( 2)投标人方案全面、完整、具体、能保证资金按时到位的,符合本工程实际,针对性及可行性较一般的,得 7 - 13 分;( 3)投标人方案基本全面、完整、基本符合本工程实际,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差的,得1- 6 分;( 4)投标人融资方案全面性差,不能保证资金按时到位的,偏离本工程实际,无针对性及可行性的该项不得分。”。
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以更新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路
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小区13栋一单元202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
日期: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