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儿童福利院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河南
-洛阳市
项目概况
洛阳市儿童福利院药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36号芳林大厦13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LDZB【2023】080104001
项目名称:洛阳市儿童福利院药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35271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35271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院内孤弃儿童采购一批药品及医用耗材等(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4供货周期:1年;
5.5交货期:以甲方通知的批次、数量、品种和时间为准供货;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 脱 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 至 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36号芳林大厦1312室
方式:邮件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36号芳林大厦13楼1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36号芳林大厦13楼1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磋商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洛阳市定鼎北路与310国道交叉口西30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36号芳林大厦13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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