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9年袁州城南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江西
-宜春市
受 江西慧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 2019年袁州城南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滩下小区)电梯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 中心-SHC2023-013
2、 招标项目名称: 2019年袁州城南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滩下小区)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预算: 524.52万元
完成 所需设备的制造、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 服务。 (详细参数要求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如为新版资质需提供新版资质证书);
(8)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如为新版资质需提供新版资质证书);
(9)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网,网址: 注册的供应商;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报告后必须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证书、两名以上经年检合格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财务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字或签章),或2023年1月1日至今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提供中国和信用中国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 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完税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无欠税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
⑦ 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任意一月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或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任意一月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
⑧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情况以开评标系统识别结果为准,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进入江西省系统确认是否缴纳成功);
⑨ 提供 所投品牌电梯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B 级资质(如为新版资质需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⑩ 提供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如为新版资质需提供新版资质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竞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5、 评标方法和原则:
5.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 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投同一品牌产品,作一家有效投标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报价依然相同,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拟投标人须进入 江西省网 进行报名并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 202 3 年 08 月 02 日至202 3 年 08 月 09 日 。
7、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管理中心交纳保证金: 人民币 2 0000元。 采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拟供应商请于报名期内用CA锁到到江西省网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各供应商在江西省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网址: - jiangxi.gov.cn/web/)和“江西省网”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8、 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及开标地点 :宜春市中心开标 3 室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9、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 开标时间 : 202 3 年 08 月 22 日 09:00 (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 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0795-32167 85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新区宜阳大厦中座431室
11、 采购单位: 江西慧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厦16楼
监督部门: 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53563130
12、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网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 江西省网 ,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 江西慧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 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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