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档案整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
江苏
-苏州市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档案整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
项目概况
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略)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3-Y-C-025-001号
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整(¥950000.00)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7月14日-2024年7月13日新产生的档案整理服务,现需第三方档案整理服务单位对2023年7月14日-2024年7月13日新产生的开业卷、变更卷及其他工商档案整理上架,综合档案(扫描双层 PDF 挂接园区档案管理中心数字档案室系统)整理上架,并提供档案专业技术支持服务。
2、服务要求:
2.1、档案分类:制定合适的《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划控》四合一表,对各类档案进行分类、鉴定。
2.2、档案整理:文书档案采用一文一件方式整理,加盖归档章,归档章样式符合国标规定;工商档案按照工商条线规定执行;专业档案采用一文一件方式和组卷方式整理。
2.3、档案著录:在苏州工业园区档案管理中心数字档案室中设置档案分类,OA 推送的文件补充著录相关字段;非 OA 推送文件根据数字档案室中的字段要求著录。
2.4、档案装订:以件为单位整理的档案,薄的件采用斜角缝纫装订、厚的件采用三孔一线装订,以盒为单位填写备考表,档案盒上填写全宗号、全宗名、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和起止件号。以卷为单位整理的档案,案卷封面、卷内目录、页码、脊背标签、备考表等要素齐全,档案盒符合园区档案管理中心最新规定。
2.5、档案编目:按照园区档案管理中心相应要求,为各类档案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及《案卷目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8日。
(略)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略)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略)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略)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略)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略)4、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投标流程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略)站上发布:
5.1、
5.2、苏州市
6、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略)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苏州(略)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电 话:(略)/(略)
(略)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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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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