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赵河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
南阳市赵河路(经九路-羊山路)道路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阳市赵河路(经九路-羊山路)道路工程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阳市市政建设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南阳市赵河路(经九路-羊山路)道路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983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及规模: 南阳市赵河路(经九路-羊山路)(原纬七路:经九路-经十三路)道路工程,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起经九路,东至羊山路。设计长度2296米,红线标准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及养护管理期内监理及其他后续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 90日历天 ;
第二标段: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及养护管理期内监理及其他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
3.1投标人须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2年以来不低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3.5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及“中国”,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日期及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0 日内);
3.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人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承诺格式自拟附标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监理)
3.1投标人须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5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及“中国”,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日期及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人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承诺格式自拟附标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中心网站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任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日之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日之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7 月 20 日 08:00分至2023年 8 月 9 日 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操作手册地址(专区中自行)、不见面开标大厅。
5.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南阳市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南阳市中心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市市政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址:南阳市文化路与红庙路交叉口东50米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厅6楼
监督部门: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719号
电话:0377—6116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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