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3年度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epc项目
河北
-邢台市
巨鹿县2023年度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EPC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巨鹿县2023年度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巨行审〔2023〕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巨鹿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巨鹿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商店渠原有河道范围内进行清淤,全长8km并对部分渠段岸边进行挡水土埝填筑。对渠道乍补寨、路庄2个村段进行边坡护砌,安装防护网,1座桥梁两侧安装防护栏。共计填筑土埝1800m,过村段边坡护砌总长900m,安装防护栏980m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2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1.3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4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无在建工程。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0年、2021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
3.1.5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3.1.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03 00:00 至 2023-08-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巨鹿县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巨鹿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巨鹿县县城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南路161号邢钢东区31-1-6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录强 | 联系人: | 赫肖勇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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