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高速木兰溪苗圃基地智能温室大棚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福建
谈判公告
1. 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 福泉高速木兰溪苗圃基地 智能温室大棚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B-2023-WZ-005号 )的下述内容及服务 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 ,欢迎中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2. 谈判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福泉高速木兰溪苗圃基地 智能温室大棚 采购项目 。
2.2项目地点 : 福泉高速木兰溪苗圃基地 。
2.3服务内容: 规划建设 6 栋 智能温室大棚 ,总建设面积 约 3208 ㎡,约 4.8 亩。
2.4项目工期: 2023年8月15日前 完成 福泉高速木兰溪苗圃基地智能温室大棚 建设、 安装与调试,提供质保期 1年 。
2.5设计依据 :
2.5.1 现场勘察报告
2.5.2 GB/T18622-2002 温室结构设计规范
2.5.3 GB/T51183-2016 农业温室结构荷载规范
2.2.4 JB/T10292-2001 温室工程术语
2.5.5 JB/T10288-2001 连栋温室结构
2.5.6 GB/T18621-2002 温室通风降温设计规范
2.5.7 JB/T10296-2001 温室电气布线设计规范
2.5.8 GB/T19791-2005 温室防虫网设计安装规范
2.5.9 NY/T1715-2009 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范
2.5.10 GB50288-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2.5.11 B/T50085-2007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2.5.12 国内外有关生产温室的使用规则、结构与设备要求规范 等 。
3.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是供应代理商,代理商要有授权代理证明,且一家生产厂家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加谈判)。
(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采购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谈判,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5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 6 ) 参加本项目报价人须按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元,方可参加报价,否则将予以拒绝。
4.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8 月 2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 通过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网址: 谈判文件 。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 2023年 8 月 5 日 下 午 15 : 3 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楼 3层会议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报价开封时间、地点 : 2023年 8 月 5 日 下 午 15 : 3 0 (北京时间),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楼 3层会议室 。
6. 谈判时间、地点:定于 2023 年 8 月 5 日 在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 3层会议室 进行谈判, 具体准确时 间另行通知
7.凡对本次谈判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与 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
8. 谈判文件和要求如有补充修改, 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将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址: 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9.评审办法: 最低价评审法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人: 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楼 3层会议室
联系人:
电 话: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号:
户 名: 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支行
账 号: 935007010032430011
注明用途: “ 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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