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汽车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汽车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拜城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汽车项目的潜在 投标人 应在 阿克苏市民主路天 百名宅小区2号楼2单元2405室 获取 招标 文件,并于 2023年0 8 月 22 日12点00分 (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kx-gkzb(2023)-01
项目名称:拜城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汽车 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33 0000元
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采购一批车辆。(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双方签订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身份证 明、 委托代理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及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没有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5)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 3 年 08月02日 至202 3 年 08月08日 ,每天上 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民主路天百名宅小区2号楼2单元2405室
方式: 线下获取(报名成功后,U盘拷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 3 年 08月22日12: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拜城县中央公园中心城)
开标时间:202 3 年 08月22日12: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拜城县中央公园中心城)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报名地点,否则不予认可。 (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3)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记录。(5)信用中国和中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以上复印件资料投标人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拜城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迎宾路延申段拜城县产业研发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阿克苏市民主路天百名宅小区2号楼2单元24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朵生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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