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潘桥国际物流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福州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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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潘桥国际物流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福州路(瓯海大道-连云港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温州市潘桥国际物流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福州路(瓯海大道-连云港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温瓯发改审〔 20 22 〕 247 号 批准建设 , 施工图设计已由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以 温瓯交纪〔2023〕6 号 文件 批准, 建设资 金来源: 区财政安排解决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 ,招 标代理 机 构为 。温州市潘桥国际物流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福州路(瓯海大道-连云港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详见温州市公共资 源交 易网 瓯海分网 ( .html ) 和 浙江省服务平台( [http :// www . zjpubservice . com]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瓯海区潘桥街道,福州路北起瓯海大道,南至连云港路。桩号按福州路桩号计,起讫点桩号为K16+700-K20+714,共计4.014km, 道路红线宽度39.5-66.0米;项目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 60km/h。
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病害处治、结构修复、桥头接坡改造、桥面修复,以及对排水、交通设施、景观绿化进行改造提升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 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合同段,项目总投资概算7248.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80.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39.21 万元,预备费 329.01 万元。项目建设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下列(1)或(2)项资质: (1)具有 路基路面养护资质甲级资质 ; (2 )具有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 资质(有效期内的)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 相 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 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的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 无效。
3.4 在“信 用中国”网站(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 投 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 CA 锁通过“温州市网”自主相关资料,(未在温州市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 CA 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 CA 锁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见 温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办 事 指 南 ” 网 址 .html ,CA 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 锁证书办理流程》。
4.2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 源交 易网 瓯海分网 ( .html )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 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 .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 .html ) 。本次招标不需提供 纸 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温州市网瓯海分.html) 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 易服 务 平台( [http :// www . zjpubservice . com]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8楼
联 系 人:
电 话: 0577-555618 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温州市西路236国际贸易中心大楼3楼309室
联 系 人:周晓北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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