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第1次答疑
湖北
-襄阳市
业主单位
(1)支付担保的形式
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澄清通知( 第一次 )
项目编号:XYSZ-JSGC202304FJ-023002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编号: XYSZ-JSGC202304FJ-023002001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
一、为落实《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的通知》,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本工程无支付担保 。”
修改为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1)支付担保的形式: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获得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工程担保公司和保险机构,作为保证人依法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2)支付担保的期限:取得施工许可证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工程款支付担保手续,工程支付担保的截止期为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之日起180天;(3)支付担保的金额(或比例):工程承包合同价款的10% 。”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02 3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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