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采购更正公告
广东
-湛江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23475033(CG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改招标文件内容(具体详情见最新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化学农药 | 80% 烯啶 · 吡蚜酮水分散粒剂 | 238.00( 包 ) | 详见第二章 | 否 | 
变更为: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化学农药 | 80% 烯啶 · 吡蚜酮水分散粒剂 | 238.00( 件 ) | 详见第二章 | 否 |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付款方式变更为:
1、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成交通知书。
3、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全款(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拨付的时间为准)。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成交供应商提交与采购人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的手续,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货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货款延期拨付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湛江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
地 址: 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6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26号工业大厦第七层701-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伟标
电 话:
2023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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