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经开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重庆
双桥经开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服务项目(SQQ23C00011)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3日
项目概况:
“双桥经开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8月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SQQ23C00011 采购执行编号: DZCG2305102
项目名称: 双桥经开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严格按照《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及溯源技术规范(试行)》、《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指导技术标准( 试行)》等技术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及销号等各项工作。国家、重庆市新出台技术标准或要求后,从其规定。 2023年底前,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完成经开区太平河等河流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2024年6月前,完成经开区太平河等河流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健全科学、 | 600,000.00元 | 1 | 项 |
最高限价总计:6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水质检验检测能力,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备CMA证书。不具备上述水质检验检测能力和资质的,应有签订年度合作协议的监测公司,且监测公司要具备CMA证书;
2.供应商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有注册环保工程师且具有市政类或环境类高级职称1人及以上(提供2023年1月以来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和职称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未产生信用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曾因质量问题或严重质量问题(即存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或第二十七条情况)受到通报批评(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编制单位诚信档案信息”页面截图和“信用记录”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8月3日 至 2023年8月9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网上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8月9日 14: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8月9日 14: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开标一室(地址:大足区通桥街道文化二路1号,双桥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西裙楼五楼)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3年8月9日 14:30
询价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开标一室(地址:大足区通桥街道文化二路1号,双桥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西裙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大足区通桥街道文化二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雷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43336358
代理机构地址:暂无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43336358
九、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