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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公告-1

山东

-

泰安市

发布时间:2023-08-04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宁阳县]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08-04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宁审批投资字[2022]12号),招标人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标段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项目编号:NY-GC-(略)-01
标段编号:NY-GC-(略)-01-01
2.3项目概况:宁阳县南四湖流域范围内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配套设施的设计及施工,涉及217个行政村(自然村约355个,具体以实际调研勘察为准),因地制宜选择污水治理模式,建设污水收集设施等,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行维护,目标实现经过治理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60%。
2.4建设(略)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标段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第三标段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跟踪审计。
(略)。
2.6项目计划建设期预计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东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最终到达国家最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城乡规划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略)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记录名单的,开标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查询;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本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6.2、施工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3、设计单位需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城乡规划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6.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联合体各成员应为中小微企业;
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北京时间);
2、(略)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会员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泰安市网采购文件。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略)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略)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略)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略)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略)站发布。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地    址:宁阳县华阳大街691号
(略)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富通太阳城
联系方式:(略)
(略)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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