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支管网改造工程-昆山镇配水管网工程
安徽
-芜湖市
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支管网改造工程-昆山镇配水管网工程(三标段)
公示时间: 20230804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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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支管网改造工程-昆山镇配水管网工程(三标段) | |
项目编号 | WH21GC2023SZ0802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支管网改造工程-昆山镇配水管网工程(三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21GC2023SZ0802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滨河南路84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需解锁 |
地址 | 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 3 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03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 | 7049588.24 | |
项目负责人 | 强剑峰 | |
证书编号: 皖234222301068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3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7049589.86 | |
项目负责人 | 金士凤 | |
证书编号: 皖234212128540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3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 | 7049598.46 | |
项目负责人 | 马俊山 | |
证书编号: 皖234201784720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3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星基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人工单价未按规定要求计取。 芜湖翔昀建设有限公司,人工单价未按规定要求计取。 安徽鹊屿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人工单价未按规定要求计取。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b值:70;C值:1 进入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的单位:安徽久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河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圣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千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为县星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世晟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滨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盛世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大宇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繁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成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禾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锦匠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沪金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川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多辉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千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培伟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无为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巨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浩垣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湾池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达尔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 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