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浦大桥改造工程引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及综合应急预案spdqgz-ap标段
江苏
-苏州市
胜浦大桥改造工程引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及综合应急预案( SPDQGZ-AP 标段)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胜浦大桥改造工程引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段) 已由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苏行审项建〔2023〕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使用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苏州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集中建设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胜浦大桥改造工程引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段)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及综合应急预案 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胜浦大桥改造工程引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段)包含胜浦大桥引桥、引桥连接线道路、防汛通道、人行匝道、地面人非辅道及其他附属工程。引桥段北起胜浦大桥主桥南侧边墩,跨过吴淞江部分水域、防汛通道及规划滨江路后逐步落地, 引桥长395.4m;引桥连接线道路北起引桥段伸缩缝位置,向南与规划淞港路平交,再向南连接线道路范围跨过两条规划河道南至甪直大道与甪胜路交叉口,引桥连接线道路长650.637m。本项目总长约为1.046km。本项目按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预留远期快速化)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全线共设2座地面小桥。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 1 个标段,即 SPDQGZ-AP 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及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胜浦大桥改造工程引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段)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及综合应急预案。
(三)服务周期
1. 提交成果的周期:建设工程开工前提交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及综合应急预案并完成专家评审工作。
2. 期间需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文件,负责做好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及综合应急预案申报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上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3.1. 4 信誉要求:
a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b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8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 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到 (常熟分公司)【地址: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 19 栋 207 室】 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 13 时 45 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 14 时 15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交通运输局8楼会议室(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8楼811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中国招投标网、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苏州市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
电 话:(0512)65258823
联系人:纪玉峰
招标代理: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85 号 3 楼
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 19 栋 207 室(常熟分公司)
邮 编: 215500
电 话:( 0512 ) 52308890
邮 箱: jssz\
联系人:归敏、伍婷婷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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