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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至g107连接公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湖南

-

岳阳市

发布时间:2023-08-07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汨罗市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至G107连接公 路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汨罗 市发展和改革 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以 《 关于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至 G107连接公 路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汨 发改审〔202 3 〕 11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文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汨罗 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 关于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 院至 G107连接公 路项目 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 汨 交 字 〔202 3 〕 3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文 批准, 概算总投资已由 汨罗 市发展和改革 局以《关于 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至G107连接公 路项目 概算总投资的批复 》汨 发改审〔202 3 〕 51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文 批准,总投资为13334.0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585.58万元)。 项目业主为 汨罗市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本级财政配 套及自筹等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汨罗市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招标最高上限价为 7689.28万元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岳阳 市 /州 汨罗市弼时镇大里塘村 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于弼时镇陈家湾,与G107平交(对应桩号K1672+120),终点与汉山东路(对应桩号K1+040)相交,顺接G107调规公路(对应G107调规公路桩号K0+000),沿线经过自西向东布线途经杨家冲、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彭家塘,主要控制点:陈家湾、老 G107、杨家冲、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彭家塘、汉山东路等;路线全长1.291公里,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 ,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 32m ,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 I 级,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沥青路面,桩号K0+000~K1+291.55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配套设施及其他工程等(具体详见概算资料及图纸) 。

现对该项目施工图 勘察 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桩号

长度(m)

工程内容

/

K 0 + 000 K1+ 291.55

1291.55

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新建道 1.291km 设计速度 80km/h 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 32m ,桥 荷载设计为公路 I 级,沥青路面, 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 配套设施及其他工程 具体详见概算资料及图纸。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360 个 日历 天, 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 12 0 个 日历 天 , 施工工期 240 个 日历 天 。

2.3 招标范围 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至G107连接公路项目 ( K 0 + 000 ~ K1+ 291.55 )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 配套设施及其他工程 等( 具体详见概算资料及图纸 ) 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 勘察设计企业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 2 ) 施工企业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

( 3 ) 业绩要求:

投标人(施工单位)最近 5 年(2018 年 8 月 7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至少独立完成单个合同交(竣)工过一条长度在 1.55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包含路基、路面、涵洞、桥梁、交通安全工程、绿化工程) 。

投标人(设计单位)最近 5 年(2018年 8 月 7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至少独立完成单个合同交(竣)工过一条长度在 1.55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包含路基、路面、涵洞、桥梁、交通安全工程、绿化工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3)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人员。

(5)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8)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 书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和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9) 联合体的资质、业绩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为依据进行考核。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 / 个标段投标的奖励。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 / 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 最近第三年、 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CA认证后,从 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5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网上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 2023年8 月7日至2023年8月15日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名后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4.4本项目免费招标文件,只有网上报名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 9日9时30分, 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提示的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交易系统提示的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具体时间请各投标单位密切关注电子交易系统提示的报价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请各投标单位密切关注系统提示的解密开始时间。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详细操作按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发文《交通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解密流程》。

5.4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5.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伍拾捌万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 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查验。

(3)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缴纳)。

(3.1)货币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 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5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 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5日17时00 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银行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应扫描放入招标文件中。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需在 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5日17时00分 选定纸质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 汨罗 市 人民政府 网(http://www.miluo.gov.cn/) 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汨罗市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

邮政编码: 414000

联 系 人: 缪女士

电    话: 15200870298

传    真: 0730-509346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博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阳桥市场家具博览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 414000

项目负责人: 郑连平

电    话: 0730-8855009

传    真: 0730-8855009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账    号: 636754374

监 督部门: 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0730-5244085

传    真: 0730-5244085

邮政编码: 414000

2023 年  8 月 7 日

附件3项目概况

1、 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

本项目区域位于弼时镇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且园区已完成规划,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线位走向, 其中起点位于弼时镇陈家湾,与G107平交(对应桩号K1672+120),自西向东布线途经杨家冲、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彭家塘,终点与汉山东路(对应桩号K1+040)相交,顺接G107调规公路(对应G107调规公路桩号K0+000), 同时本项目基本农田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已完成调规工作,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 。 本项目功能定位为次要干线公路。

**
** 二、建设规模

起点: 起于弼时镇陈家湾,与G107平交(对应桩号K1672+120)

终点: 与汉山东路(对应桩号K1+040)相交,顺接G107调规公路(对应G107调规公路桩号K0+000。

路线走向: 自西向东布线途经杨家冲、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彭家塘,终点与汉山东路(对应桩号K1+040)相交,顺接G107调规公路(对应G107调规公路桩号K0+000),本项目 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新建道路 1.291km , 设计速度 80km/h , 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 32m ,沥青路面,公路等级为一级,全线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 级,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

主要控制点

路线沿线主要控制因素:陈家湾、老 G107、杨家冲、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彭家塘、汉山东路等。

三、 术标准

1、 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 80km/h, 路基宽度 32. 0 m。 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级,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执行。

2、工程地质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内容及工作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需要,基本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2011 )技术要求。应加强地质勘察,核实基础资料,对不良地质地段进行专项勘察,取针对性措施,保证工程和运营安全。

3、路线

(一)项目路线起于弼时镇陈家湾,与老 G107 平交(对应老 G107 桩号 K1672+120) , 自西向东布线途经杨家冲、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彭家塘 , 终点与汉山东路相交,顺接 G107 调规公路(对应 G107 调规公路桩号 K0+000) ,路线全长 1. 292km。 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 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

(二)线路平纵面设计 要 合理,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详测详勘资料,对路线平纵面设计进行优化, 尽量减小桥梁斜交角度,合理控制填挖高度,节约用地,降低工程数量,更好地保护环境,做好线路起终点与顺接项目的设计衔接,做好与高速公路交叉点等的建设协调。

4、路基路面

(一)采用的路基标准横断面型式、组成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

路基宽度采用 32.0 米,断面组成为: 0. 75m 土路肩 +3. 0 m 硬路肩+3 × 3.75m 行车道 +2. 0 m 中间带+3 × 3. 75m 行车道 +3. 0 m 硬路肩 +0. 75m 土路肩。

(二)采用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组合设计方案。路面结构为: 4cm 细粒式沥青 砼 (AC-13C) 上面层 +5cm 中粒式沥青 砼 (AC-20C) 中面层 +8cm 粗粒式沥青 砼 (AC-25C) 下面层 + 封层、透层 +18cm5% 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 +18cm5% 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 +20cm4%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5、桥梁与涵洞

本项目无桥梁设置,全线设置涵洞8道,其中圆管涵1道 /47m, 盖板涵5道 /275m。 涵洞设计符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0-2015 ) 等要求。

6、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采用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案。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 -2009 )、《公路交通标 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JTG D82-2009 ) 、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 计规范》 (JTG D81-2017) 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 JTG/TD81-2017) 、 ?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交办公路〔2015〕26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沿线交通安全需求,进一步完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类型与设置。

7、线路交叉及绿化工程

采用的路线交叉及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全线设置平面交叉2处。 设计符合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20-2017 )及《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 《公路绿色通道绿化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DB43/T619-2011 ) 等要求。

四、招标范围

岳阳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至G107连接公路项目 ( K 0 + 000 ~ K1+ 291.55 )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 配套设施及其他工程 等( 具体详见概算资料及图纸 ) 的施工 图 勘察 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五、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1】

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注: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① 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资质要求应当与项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相适应,并与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程承接范围规定相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2】

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牵头单位须提交近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由经会计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近三年 资产负债率 均不得高 50 %。

注: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① 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等提出要求。

**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

?类型二:适用于其他公路

类别

业绩要求

勘察 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设计单位)最近 5 年(2018 年 8 7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独立完成单个合同交(竣)工过一条长度在 1.55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包含路基、路面、涵洞、桥梁、交通安全工程、绿化工程);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 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指联合体设计工作内容占比大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

投标人(施工单位)最近 5 年(2018 年 8 7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独立完成单个合同交(竣)工过一条长度在 1.55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包含路基、路面、涵洞、桥梁、交通安全工程、绿化工程)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施工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交工日期,以最终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

4.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资质业绩指联合体施工工作内容占比大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①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其中,对于单个合同的业绩要求如下:一般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应为类似工程实际规模 1.2-1.4 倍 (不低于 1.2 倍,不高于 1.4 倍) ;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 道项目主体工程不低于类似工程实际规模 0.8 倍;特大桥梁以类似桥梁单项指标为最低要求 (优先考虑顺序:长度、主孔跨径) ;  特长隧道以隧道单洞长度为最低要求。如多项专业工程中含有大桥 (或特大桥) 工程、或长隧道 (或特长隧道) 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 (或隧道) 业绩要求;对于公路改扩建工程,可以额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经验”。

②一般要求近 5 年。

③一般定义为 1 个,也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④一般要求近 5 年。

⑤一般定义为 1 个,也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7】

信誉要求

除“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由于检察机关已停止开具此项证明,因此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无需提供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以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2.2023年3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在湖南省内没有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通报而限制投标(有效期内),需投标人自行承诺。

① 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18】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下同];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处);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

设计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近5年内 (201 8 8 7 日至 投标截 止时间 ),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职务

/

施工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

4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

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

员。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

得相互兼任。

无在岗项目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21】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①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 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22】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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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

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2: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及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施工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 40 分( 25~4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25~40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10 分)

履约信誉: 15 分( 15~25 分)

业绩: 10 分( 10-2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投标人数量取值为a。当3≤a≤6时,该数量为投标人数量;当 6 <a≤ 12 时,该数量为a /2 + 3 ,四舍五入取整,当a> 12 时,该数量取1 0 通过详细评审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

40

施工图设计方案

20.0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16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对初步设计文件优化建议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2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5.0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总体实施方案

5.0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项目实施要点

5.0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项目管理要点

5.0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2.2.2(2)

主要人员

25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9.0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7.2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设计负责人资格与业绩

8.0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6.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8 分。

施工负责人资格与业绩

8.0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6.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8 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

能力

10

标人 获得 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有关的下列奖项;或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有关的下列资历,对应按如下类别计分:

1. 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

每项加 0.5 分,最多加 4

2 . 获得 省级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

每项加 0.2 分,最多加 2

3 . 获得国家级工法的

每项加 0.1 分,最多加 2

4 . 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 行业或地方(指省级)标准

每项加 0.2 分,最多加 1

5 . 获得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以及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每项加 0.1 分,最多加 1

注:1.本项累计加分最高 10 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仅按较高分计 1次加分。

2.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类别为: 公路 工程。

履约信誉

15

1. 信用评价( 3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 /分

最近第二年 /分

最近第三年 /分

AA

0.5a

0.3a

0.2a

A

0.7*0.5a

0.7*0.3a

0.7*0.2a

B

0

C

0

注:

1) 信用评价分取值为 a。

2)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 近三年均 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 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 结果进行权值分配 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2.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的规定,得 10

3. 其他履约信誉,得 2 近五年投标人承担的公路工程获得过国际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2分。

业绩

10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8 分;

2. 每增加 1项 最近 5 年 2018年8 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独立完成单个合同交(竣)工过一条长度在 1.55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施工 设计 设计施工总承包 类似 业绩加 1.2 分, 增加第2 项最近 5 年 2018年 8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独立完成单个合同交(竣)工过一条长度在 1.55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施工 设计 设计施工总承包 类似 业绩加 加 0.8 最多加 2 分。

备注: (设计单位为相应的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单位为相应的施工业绩,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如为独立投标人,则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和施工业绩)) 。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指联合体设计工作内容占比大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施工业绩指联合体施工工作内容占比大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2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 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① 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标明*号。未标明*号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②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③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④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⑤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⑥ 招标人不得将人员资格、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等资格条件设为加分项。

⑦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⑧ 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 3 名,最高不宜超过 10 名。投标人数量取值为 a。当 3≤a≤6 时,该数量为投标人数量;当 6<a≤12 时,该数量为 a/2+3,四舍五入取整,当 a>12 时,该数量取 10。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8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8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⑩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具体计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 100%、二等奖 70%、三等奖 50%相应权重计分,如科学技术奖项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的(下同)100%第二名 70%、第三名 60%、第四名 50%、第五名 40%、第六名 30%、第七名 20%、第八名及以后 10%最终计分。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标准的 50%。

?其中地方(指省级)标准加分权重为国家及行业(指部级)标准的 50%。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标人的信用评级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在评标办法中设置“企业信用加分”项,企业信用加分应占总评分的 2%~3%。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投标人,均得扣除履约信誉第 1、第 3项满分外的余下分值。

?其他履约信誉得分,不得超过 2 分。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是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企业业绩,可在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除准入业绩的基本分外,业绩加分项不得低于两档,且前一档比例不得低于后一档比例,最后一档的加分比例不低于 30%。业绩奖励加分项,应为不低于招标工程主要内容的同类别工程(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 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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