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媒体主机和智能庭审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
-博尔塔拉州
项目概况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媒体主机和智能庭审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博乐市五台路南侧中央公馆A2#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JXTP-2023009
项目名称: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媒体主机和智能庭审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智能媒体主机和智能庭审系统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5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为个体经营者须自行承诺,(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以上资料原件核验,复印件一式四份须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博乐市五台路南侧中央公馆A2#楼二楼)
方式:线下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新疆博乐市文化南路400号
联系方式:郭海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疆博乐市五台路南侧中央公馆A2#楼二楼
联系方式:白金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金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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