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作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
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协作单位采购项目(物料制作印刷类)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 实施本单位各项 服务采购, 拟寻求 多家单位 作为我公司服务协作单位,按需为我公司提供广告设计、物料制作、印刷和活动执行等服务,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 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 ) 作为招标人, 对 服务 协作单位 采购 项目(下称“本项目”)进行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简介
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多家 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协作单位 , 服务类别包括:广告设计类、 物料制作印刷 类和活动执行类。 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可申报多个类别 。
若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 3 家,则不开标。 若某一类别 有效投标单位>5家,则推荐综合得分 排名前五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3家≤某一类别有效投标单位<5家 ,则全部推荐为 中标候选人 。 若某一类别有效投标单位不足 3家,则取消该类别申报。 (有效投标单位指: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的投标人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2 服务内容
服务协作单位 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按类别为招标人提供指定的下列部分或全部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在签订分项服 务合同时由双方详细约定 ):
2.2.1 广告设计类:(1)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2)整体或阶段性推广计划方案;(3)相关物料的设计;(4)广告所涉及的顾问、咨询服务配合
2.2.2 物料制作印刷类:提供物料制作、印刷等服务,按招标人物料清单提供物料
2.2.3 活动执行类: 提供包括活动器材、与活动相关的物料制作、运输安装、舞台搭建、拆除还原、相关人员安排雇佣,多媒体等服务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
2.4 合同期限
2.4.1 框架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12个月)。如遇上级单位政策调整,框架合同可能随时中止,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
2.4.2 各分项服务合同的服务期限以具体项目要求为准。
2.5 合作方式
2.5.1 招标人将根据评审结果,选择多家单位 为我公司服务协作单位 ,承接招标人要求的各项具体服务,经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向所有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分别签订服务框架合同。
2.5.2 框架合同实施期间,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招标人将与某一家服务协作单位签订分项服务合同,并要求该服务协作单位提供某项具体服务,具体以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办法为准。
2.5.3 招标人不就服务项目的数量、年度服务费总额向中标单位做出任何承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
3 .2 业绩要求
申报广告设计类的投标人则须在近三年内 (自20 20 年 1 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至少 独立 承担 过 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广告设计相关项目;
申报 物料制作印刷 类的投标人则须在近三年内 (自20 20 年 1 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至少 独立 承担 过 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 物料制作或印刷相关 项目;
申报 活动执行 类的投标人则须在近三年内 (自20 20 年 1 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至少 独立 承担 过 1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 活动执行相关 项目。
3 . 3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链接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3)在 20 20 年 1 月 1 日 起 至本项目 投标 截止日期 止 ,投标人(单位) 、 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3 . 4 本次 招标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为:自2023年8月8日12时00分至2023年8月13日12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作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 .2 投标 文件 递交的 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按类别( 广告设计类或 物料制作印刷 类或活动执行类 )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对应标段。
5.4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异议的提出:(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中国”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步发布。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莱蒙都会2栋10楼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028-8 605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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