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老湖镇南辛庄土地整治项目
山东
-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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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平县老湖镇南辛庄土地整治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安市网网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 23 年 08 月 18日15 点 00 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302000120
交易编号:DP-ZC-20230807-04-01
项目名称: 东平县老湖镇南辛庄土地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70.770657万元
采购需求: 东平县老湖镇南辛庄土地整治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120 日历天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 202 3 年 08 月 08 日 8时30分至 202 3 年 08 月 15 日 1 8 时 00 分,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 5 : 0 0 至 1 8 : 0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 供应商须在本 磋商 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网“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 磋商 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 进行供应商注册 , 已注册单位不需重复注册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最终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 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泰安市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投标人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 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响应文件 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 18 日下午15时00分。
2、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查看。
五、 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 18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泰安市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环 联系方式:
八 、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平县老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平县老湖镇府前街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环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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