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CJ2023-62 (招标文件编号:CJ2023-6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南路香提雅境二期7栋1单元1903室
中标(成交)金额:85.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1355号澳龙广场大 夏E座3层303-912
中标(成交)金额:5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 标的范围为食堂运营所需的相关商品,主要包括蔬菜、副食品、米面油、冷冻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蛋、奶类产品及奶制品、水果、鸡、鱼(活鱼、活禽、调料、及其他等。供应商提供产品均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产品。 | 满足采购人要求,肉类:符合国家检疫标准;蔬菜:符合环境和卫生标准,新鲜蔬菜。同等条件下,本地新鲜蔬菜优先。 | 服务期限:一招两年,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每年一签。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服务,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材的及时供应,需要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采购和配送主要为副食品、米面油、蛋、奶类产品及奶制品、鸡、调料、及其他等。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据实结算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需解锁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服务,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材的及时供应,需要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采购和配送主要为副食品、米面油、蛋、奶类产品及奶制品、鸡、调料、及其他等。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据实结算。 | 满足采购人要求,调料:符合预包装食品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鸡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鸡蛋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绿色、有机、无公害;奶:符合国家检验标准;粮油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服务期限:一招两年,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每年一签。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服务,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材的及时供应,需要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采购和配送主要为副食品、米面油、蛋、奶类产品及奶制品、鸡、调料、及其他等。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据实结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颖、付美兰、方红、杜传岳、黄镇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后泉路192号
联系方式:吴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2301
联系方式:黄工/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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