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民政局殡仪馆设备购置项目
辽宁
-朝阳市
| 建平县民政局殡仪馆设备购置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8/8】【我要】【关闭】 | |
建平县民政局殡仪馆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概况 建平县民政局殡仪馆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9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JH23-211322-00053 项目名称: 建平县民政局殡仪馆设备购置项目 第一标段:遗体接运车 3 台 包组编号 : JH23-211322-00053- 001 第二标段: 21 台不锈钢风冷遗体冷藏柜 包组编号 : JH23-211322-00053- 002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1 , 060,000.00 元(第一标段: 750 , 000.00 元;第二标段: 310 , 000.00 元)最高限价: 1 , 060,000.00 元(第一标段: 750 , 000.00 元;第二标段: 310 , 000.00 元) 采购需求:第一标段:遗体接运车 3 台, 第二标段: 21 台不锈钢风冷遗体冷藏柜 (具体参数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 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8 月 8 日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 : 30 ,下午 13: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方式:在线 售价: 0 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 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提交。 开标地点: 辽宁省朝阳市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朝阳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它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 CA ,登陆辽宁报名并询价文件,认真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询价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CA 认证平台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400-128-8588 ,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询价响应文件。 3. 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在询价现场须携带 CA 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400-128-8588 。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 1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询价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 2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 3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 )( 2 )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 3 )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建平县民政局 地址: 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 3 段 129 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 149 段 2 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平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市中心建平分中心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艳伟 电 话: 2023 年 8 月 7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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