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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渠滨路施工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

洛阳市

发布时间:2023-08-0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渠滨路(东山路至李村大街段)施工及监理项目 已由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 局(洛示范发改 [2023]7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渠滨路(东山路至李村大街段)施工及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 伊滨工施招标 (2023)0131号

政府采购 编号: 2023-08-8

3、最高投标限价 (预算控制金额):施工标 : 58628991.61 元; 监理标 : 469592.72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建设地点: 伊 滨区

6 、项目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采石岗村东山路,路线沿陆浑东一干渠向东,跨陈沟水库后向东依次经过王沟村、杨河村,止于渠滨路与李村大街交叉口,路线全长 4.516公里。

7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为 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施工标: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渠滨路(东山路至李村大街段)施工

监理标: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渠滨路(东山路至李村大街段)监理

  1. 招标范围:

    施工标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

    监理标: 本项目施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毕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 工期 /监理服务期: 施工标 : 施工 工期 280 日历天 ,缺 陷责任期为 1 年(自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 监理标: 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11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2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 “七个100%,八个必须”。

    1 3 、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 施工标: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监理标: 本项目 专门 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B证),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2 年7月以来任意 连续 3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提供 中标后 无在建承诺 书(格式自拟) 。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高 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2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提供 中标后 无在建承诺 书(格式自拟) 。

    5、 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近三年( 20 20 、 202 1 、 202 2 年)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信用评价等级 D 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监理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总监签字)。

4、投标人2018年9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 二级公路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需提供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5、 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近三年( 20 20 、 202 1 、 202 2 年)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信用评价等级 D 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 8 月 9 日至 2023年 8 月 15 日 24:00,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心栏目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29 日 09 时 05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中心开标 四 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河南省》、《洛阳市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科技大厦 9 楼

联系人:

联 系方式:

代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经七路 15号中亨大厦7楼709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交通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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