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江西
-宜春市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丰城分公司水泥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水泥采购(招标材料供应丰城市曲江大井至建新矿沉陷区道路工程(曲上段)和丰城市尚庄街道乡道运灰线路面重建工程 2 个项目) ,招标人为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拟对该 项目 水泥 材料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水泥采购(招标材料供应丰城市曲江大井至建新矿沉陷区道路工程(曲上段)和丰城市尚庄街道乡道运灰线路面重建工程 2 个项目), 供货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 点为准。
2.2 计划供货期 为 : 202 3 年 8 月至 项目完工 。
2.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水泥采购(招标材料供应丰城市曲江大井至建新矿沉陷区道路工程(曲上段)和丰城市尚庄街道乡道运灰线路面重建工程 2 个项目),工程量清单表如下:
标段 | 材料 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控制单价 (元/t) | 预算金额 (元) | 供应商报价 (元/t) | 报价总金额 |
SN01 | 水泥 | 普通硅酸盐 ( 水泥 P.O 42.5级 、 水泥 P.O 5 2.5级 ) | t | 详见招标文件 | 420 | |||
合计: | ||||||||
注: ① 单价为原材料成本费、装卸费、运输费、仓储费、人工费、利润、税金等直至材料到甲方指定地点费用。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3.1.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3.2 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必须有建筑材料销售) ,注册资金在 50 万元及以上;
3.2.2投标人 是经销商还需获得 厂家的授权。
3.3 制造商或经销商还须满足:
3.3.1具有足够的 生产 能力, 生产的产品 满足工程要求 。具有足够的散装水泥运输能力,自有或租赁的汽车水泥罐车储运力不少于 200吨
3. 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下,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 年 8 月 8 日 至 2023 年 8月10日 每天 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 : 00 时至 4 : 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前将 单位介绍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且厂商持 企业营业执照 , 经销商持厂商授权委托书及厂家相关有效证件 原件, 与 上述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 交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上午 10 时 00 分前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
5.3逾期 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
地 址: 宜春市丰城市荣塘镇甘竹村(原为民驾校内)
联系人:
电 话:
202 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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