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金水路南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濮阳市
项目名称 台前县金水路南延(凤台大道-G342南环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E4109005080A00906 招标人 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交易分类 工程建设-房建市政 行政监管单位 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易来源:濮阳市中心
发布日期:2023-08-08 16:49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台前县金水路南延(凤台大道-G342南环路)建设项目 已由 台发改【2023】 41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 开 招标。
二 、招标基本情况
2 .1 项目名称: 台前县金水路南延(凤台大道 -G342南环路)建设项目 ;
2.2 招标编号: PYLZX -23-0830 ;
2.3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提升改造台前县金水路南延,北起凤台大道、南至 G342南环路,道路全长709米,规划红线宽度50米,破除现状坑洼道路后,主要建设道路、给排水、电力、弱电、照明、绿化等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
2.4 建设地点: 台前县境内 ;
2 .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2 .6 总投资额 : 约 1800 万元;
2 .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工 期: 180日历天 ;
2 . 9 招标范围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 ;
2. 10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一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 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 标 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 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 ),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 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必须与企业签订 劳 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已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 查 询截图;
3 .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 本单 位 已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截图;
3.4、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 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已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截图;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交 近三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6、业绩要求:20 20 年 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均不少于一项(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
3.7、信誉要求: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
3.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 20 年 1月1日起) 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9、依据台政(2022)3号文规定,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及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 10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 本项目采取直接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平台(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平台(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 不需 要 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 告 为 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 ,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万元 整;
5.3.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3 年 8 月 30 日 (填开标当天日期) 0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中心( )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万元 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 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六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 3 年 8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6.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 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平台( (注:使用 IE11 浏览器) 。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 : 远程解密 (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和《濮阳市平台》 上公开发布 。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张晓淑
电 话:
地 址: 濮阳市开州路绿洲风景 8号楼四单元202室
台 前县城市管理局
202 3 年 8 月 8 日
本 招标公告的归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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