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居环境提升乡镇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01号澄清补遗
云南
-楚雄州
楚雄市人居环境提升乡镇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01号澄清补遗
致各投标人:
一、 现对楚雄市人居环境提升乡镇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补遗修改:
1、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 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 ”( 2 )设计费报价方式:不得超过业主设置的招标控制价,在本项目设计实施周期内,投标报价均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设计费 按 经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 *1.8%后 填报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 3 %进行报价。 设计费结算价 =经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2.2%*(1-中标下浮费率)
现修改为:( 2 )设计费报价方式:不得超过业主设置的招标控制价,在本项目设计实施周期内,投标报价均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设计费 按 经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 *2.2%后 填报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 3 %进行报价。 设计费结算价 =经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2.2%*(1-中标下浮费率)
2、 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 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 ”( 3 ) 建安工程费最终结算价=【经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含变更价款)-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分部分项人工费中的规费 +技术措施项目费人工费中的规费+其他规费)-税金】×( 投标人所报 浮率 )+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分部分项人工费中的规费 +技术措施项目费人工费中的规费+其他规费)+税金。
现修改为: ( 3 ) 建安工程费最终结算价=【经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含变更价款)-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分部分项人工费中的规费 +技术措施项目费人工费中的规费+其他规费)-税金】×( 1-中标下 浮费率 )+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分部分项人工费中的规费 +技术措施项目费人工费中的规费+其他规费)+税金。
二、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网上进行查收(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并按此制作投标文件。本澄清补遗通知未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作出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楚雄市宜居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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