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质量强县创建相关工作外包项目邀请公告
安徽
-滁州市
凤阳县质量强县创建相关工作外包项目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凤阳县质量强县创建相关工作外包项目
2、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印发《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皖质〔2014〕4号)精神和《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2023年质量强县(市、区)创建验收和2018年质量强县复评工作的通知》(待发)要求,以及《凤阳县开展质量强县创建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开展凤阳县质量强县创建评估验收外包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3、服务 周 期 : 2023年8月-2025年3月
4、最高投标限价: 25万元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该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50%,提交备案申报材料后付款20%,创建通过验收公示后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价款的30%。
二、相关要求
1 、资质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2)获取时间: 2023年 08 月 8 日17时后 ,如投标人不及时 查看 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 08 月 11 日 16 时00分;开标地点: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议室。
递交文件方式 :
方式一:现场递交,地址: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
方式二:投标人可将报价文件快递到:安徽省凤阳县F2小区东门南侧35号,收件人:岳工 。
如投标人以快递方式递交文件,必须保证文件在2023年08月11日12时前送达至代理机构,否则后果自负。
三、确定中标单位:
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并在开标时当场公布。投标报价单价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凤阳县境内
联系人 : 郭股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凤阳县F2小区东门
联系人: 岳 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