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兴华镇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成交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 编 号 : 洛宁竟磋-2023-73
2、 采购项 目名称: 洛宁县兴华镇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07月21日
5、评审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二、 成交 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洛宁政采磋商(2023)0140号 | 洛宁县兴华镇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 | 需解锁 | 洛宁县富宁大道富宁小区东一号 | 1853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洛宁县兴华镇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 |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180日历天 | 白小丹 | 豫241151573595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卫东(组长)、李运霞、谭唯。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国发改价格(2011)534 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 :15971.00元。
五、 成交 公告发布的媒介及 成交 公告期限
本次 中标 公告 在《河南省》、《洛阳市中心》、《中国》、《中国》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需解锁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需解锁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创园A区4楼A10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