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游仙区涪江街道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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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游仙区涪江街道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2023 年游仙区涪江街道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游发改法规 (2023) 8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 ( 若有 ) 为 2304-510704-04-01-833753 。
2.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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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业主: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温馨小区、开元二期、开元三期、江畔雅居、养路段小区通机小区、开世大厦南楼、油漆厂宿舍、牧工商小区、工商局家属区、金瑞公寓、云汇小区、畜牧局家属区、乡镇企业局家属区银峰小区、滨湖花园小区、海天名苑等 17 个老旧小区院内
2.4 计划工期: 24个月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 7023.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7 代理 项目估算金额: 7023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1 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 ( 0-10 房屋建筑类 类 似分类 项目业绩。
3. 2 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0 个 ( 0-10 )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 - 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印章和工程招标采购代理中级及以上证书(附网站查询截图、带二维码证件原件完整扫描件、任职文件、评审文件扫描件、证书原件备查)。专职技术人员(4 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工作满 6 个月,并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 6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
3. 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从事本项目企业、人员资格、业绩严格按照行业相关条例和操作手册规范程序执行,并提供证明材料,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应真实可信,比选申请文件应完全符合比文件要求的内容,不存在虚假,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将该申请文件作为不通过资格审查处理,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选资格,并向相关部门反映比选情况,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持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验后签订招标代理合同;3.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发布有效期内,诚信分应不少于100分。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的, 并同意 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 收费标准 下浮 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8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比选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2 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传比选申请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3 不收取 比选服务费。
5. 随机 抽取 中选人
5. 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比选人通过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 按规定随机 抽取 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传 真:
2023年08月10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 2 ) 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 3 )第3. 1 款 、 第3. 2款 对申请人和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 为 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 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 4 )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 电子签章 )。
( 5 )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 批准 部门 同意 后 ( 若有 ) , 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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