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郝寨镇人民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南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49
2、采购项目名称:社旗县郝寨镇人民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49-1 |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河南鹏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阳市人民路与信臣路交叉口西南角新世纪装饰材料广场21栋4单元301室 | 1,359,3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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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49-2 |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河南骏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兴隆镇中兴东路26号 | 329,5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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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49-3 |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河南金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滑县焦虎镇人民政府院内 | 499,5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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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冯桂云(组长)、徐盛、李奕(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第一标段:19000元,第二标段:4950元,第三标段:7500元。
收费金额:31,4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中国》《社旗县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项目监督部门:社旗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唐林 联系方式:需解锁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社旗县郝寨镇人民政府
地址:社旗县郝寨街人民路88号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需解锁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丰源小区9号楼1单元
联系人:张丽娟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娟
联系方式: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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