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新312国道道路两侧绿化养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咸阳市
项目概况
永寿县新312国道道路两侧绿化养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华诚和南门向南50米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Z-2023-009
项目名称:永寿县新312国道道路两侧绿化养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7,48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寿县新312国道道路两侧绿化养护服00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946,90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46,057.3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林业服务 | 养护后能达到绿化、美化的效果,提升城区人民幸福指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6,908.00 | 946,057.39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合同包2(永寿县新312国道道路两侧绿化养护服00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610,57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07,755.2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林业服务 | 是永寿县对外宣传的一张绿色名片,养护后能达到绿化、美化的效果,提升城区人民幸福指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10,578.00 | 607,755.2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新312国道道路两侧绿化养护服00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型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中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中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41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合同包2(永寿县新312国道道路两侧绿化养护服00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型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中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中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41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新312国道道路两侧绿化养护服00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一年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以来(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完成过的类似业绩;(6)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合同包2(永寿县新312国道道路两侧绿化养护服00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一年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以来(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完成过的类似业绩;(6)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华诚和南门向南50米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华城和南门向南50米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华城和南门向南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时,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2、请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永寿县林业工作站
地址: 永寿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华城和南门向南5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工
电话:
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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