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执法办案审讯系统及公共区域网络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执法办案审讯系统及公共区域网络监控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J2023080201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执法办案审讯系统及公共区域网络监控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58.269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269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清原所、新城子所、鞍山西所、海城所、苏家屯所、铁岭所、新民北所、大成所、沈阳所、昌图西所、沈阳南所、刑警支队、裕国所、沈北所,共计14个执法办案审讯系统及公共区域网络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安装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32号2-5-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邮件主题“(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执法办案审讯系统及公共区域网络监控系统项目)—采购文件购买确认+报名单位名称”,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32号2-5-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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