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市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财务室(电话:、491520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L2023S-G231-Z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0月9日起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财务室(电话:、4915200);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
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财务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3 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L2023S-G231-Z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采购需求: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0月9日起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 3 年 8 月 10 日 至 202 3 年 8 月 17 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财务室(电话:、4915200);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
4.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交至,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银行账号:800109057400039,银行行号:3;并及时将转账底单、投标人信息、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传真至(或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传真(或邮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
5.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谭雯 联系电话: 传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 3 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和开标地点: 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肆万伍仟元整 (¥ 45 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金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凯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银行账号:800109057455558 ,银行行号:3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向我公司财务室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财务室电话:、4915200)
2. 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地址: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春华路1号
联系人: 李警官 联系电话:0771- 3286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保证金退付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530000
地 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采购代理机构:
202 3 年 8 月 10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春华路1号
联系方式:李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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