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存量房价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聊城市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存量房价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现采用简易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打分,按照得分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存量房价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YCS2023-510-JYZZ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概况 | 预算金额 |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存量房价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 存量房价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详见项目说明 | 30 万元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具备资产评估机构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评估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
(三)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 2023年 8 月 11 日至 2023年 8 月 16 日 (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或通过邮箱获取。
2.1现场获取。供应商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508室)获取简易磋商文件。
2.2通过邮箱获取: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资产评估证书或备案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五、递交响应文件和简易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22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简易磋商时间: 2023年 8 月 22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简易磋商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 111号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
1.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 111号4号办公楼
联系人: 付经理
联系方式:
3.其他要求:详见简易磋商文件
2023年8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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