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卫生健康局蓝田县城区病媒生物消杀采购更正公告
陕西
-西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B2023-LTWJ-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蓝田县城区病媒生物消杀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其他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其他补充事项中“ 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2401室 。 ”
现变更为:“ 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中环大厦A座南梯23层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六 ) 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 七 ) 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磋商一次报价表壹份、电子版( U盘1个)壹份(包含word及PDF格式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1、供应商的全称;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请勿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纸质响应文件建议A4纸双面,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线下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 17 日 14 :30 ;
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中环大厦A座南梯23层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蓝田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 蓝田县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一路万象汇 CROSS 6 幢 1 单元 7 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锦天、 邮箱:
电话: 、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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