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专用设备采购 | 1 批 | 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清单及具体要求” | 58.4 万元 |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
(四)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2 、请投标人于2023年8月30日16时00分 前在 (以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成功)。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8月31日14时00分止(北京时间)。
七、 投标 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八、 开标时间: 2023 年8月31日14时00分止(北京时间)。
九、 开标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十、 投标保证金:11000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 ”选择需缴纳项目, 点击 “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网鄞州区分网网站); 2、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57号
十二、 招标 代理公司: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方芸、史维
电 话:
传 真:0574-87425391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