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视频短片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安徽
-合肥市
一、采购人名称: 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凤麟路 70 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库情况简介视频制作项目
五、项目预算: 3 万元
六、项目背景: 近年来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部署安排,履职尽责、勇但重任,全力做好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应急调运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总结经验、相互借鉴,进一步提高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化水平,我中心拟制作一部宣传视频向国家局汇报本中心近年来在应急物资日常管理、应急调运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
七、制作内容:宣传片内容要根据《 国家粮食局和物资储备局有 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突出主题,内容丰富完整。
八、制作要求:
1 .宣传片制作标准:
1920 × 1080 全高清画质;
* 片长: 10 分钟 以内 。
* 语言种类:中文。
* 成片视频、音频质量:达到国家广播电视播出或国家音像制品出版标准。
* 宣传片需满足普通电脑、 DVD 等日常使用的播放器播放。
* 宣传片需满足微信公众号、短视频软件等主流流媒体播放的宣传要求。
2 .摄制过程中,必须每天向招标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中标方必须全面落实招标方审核与修改意见,补充拍摄镜头,确保制作效果,直至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
3 .其他要求
* 提交的方案、脚本应通过采购方审查合格。
* 中标人所设计的方案(包括在投标文件中所含的知识产权和智力成果)以及拍摄成果,完全归招标人所有和无偿使用。投标人如需使用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 中标人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拍摄、制作任务。
投标人报价包括撰稿、整体拍摄、后期制作、设备材料、音乐、配音、各种税费等宣传片达到招标需求中规定的播放标准的所有费用。
九、评审办法:评审总分为 100 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 .项目实施方案 90 分,由评审小组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打分,制作方案包括总体工作方案和脚本内容等。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实 施 方 案 | 1 、项目工作方案( 0-20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总体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 1 )总体工作方案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对 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 主题理解深刻,得 14-20 分; ( 2 )总体工作方案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对 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 主题基本理解,得 7-13 分; ( 3 )总体工作方案与项目实际需求贴合度不高,对 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 主题理解不清,得 0-6 分。 2 、脚本内容( 0-40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脚本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 1 )脚本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突出 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库基本功能和作用 ,表现手法多样、形式丰富,得 26-40 分; ( 2 )脚本内容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基本符合 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库基本功能和作用 ,表现形式、手法较为丰富多样,得 10-25 分; ( 3 )脚本内容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度不高, 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库基本功能和作用 反应不突出,表现形式、手法欠缺,得 0-9 分 3 、质量及保证措施( 5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量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 1 )质量保障措施具体详实、可行性强,得 5 分; ( 2 )质量保障措施比较具体、可行性较强,得 3 分; ( 3 )质量保障措施简单、基本不可行,得 0 分。 4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0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 1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具体详实、可行性强、有针对性承诺的,得 5-10 分; ( 2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比较具体、可行性有待提高、有承诺的,得 1-4 分; ( 3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简单、基本不可行、没有承诺的,得 0 分。 | 0-75 分 |
投 标 人 业 绩 |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制作的宣传片或应急系统视频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注: 1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及项目内容等关键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 、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15 分 |
2 .价格 10 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10 (小数点保留两位)。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验收,否则不收取费用。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签订合同后,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十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 2023 年 8 月 25 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三、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2023 年 8 月 15 日
十四、地点: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麟路 70 号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
十五、采购人: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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