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小型水库安全提升整治项目
福建
-厦门市
业主单位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集美区小型水库安全提升整治项目(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7)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3-05-01至2023-08-01社保缴纳凭证。【注: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属于离(退)休人员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离(退)休证明和本单位聘用合同】。”修改为“(7)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3-05-01至2023-07-31社保缴纳凭证。【注: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属于离(退)休人员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离(退)休证明和本单位聘用合同】。” (以下无正文)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招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 ||||
招标人: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8月11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8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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