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业主单位
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GL-2023-PL049
| 公告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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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采购单位 |
| 是否重大项目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 1 | 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监理)001 | GSGL-2023-PL049 | 服务-监理 | 191400.0(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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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
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崆峒区,项目区涉及峡门乡马山村、香莲乡三里村、香莲乡下麻村、安国镇翟湾村、大秦乡梁东村4个乡镇5个行政村,本次工程以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坡沟兼治、突出效益的原则,根据项目区不同地貌单元和水土流失特点,布设各项防治措施,规划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8.77公顷,全部为水平梯田,修建田间道路17.81公里、生产路13.81公里、排水边沟6.55公里、涵管8座、农桥134座、涝池2座,栽植行道树2.75公顷(9360 株)。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梯田工程。** 布设水平梯田348.77公顷,其中峡门乡马山村40公顷、香莲乡三里村200.64公顷、香莲乡下麻村42.73公顷、安国镇翟湾村20.34公顷、大秦乡梁东村45.06公顷。地面坡度5°-10°梯田87.17公顷,田面宽14-18米,田坎高0.6-1.2米;地面坡度10°-15°梯田206.99公顷,田面宽11-13米,田坎高1.5-2.1米;地面坡度15°-20°梯田54.61公顷,田面宽9-11米,田坎高2.1-3米。梯田设计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6h最大降雨量设计。
**(二)行道树工程。** 在项目区田间道路和生产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2.75公顷9360株,其中峡门乡马山村0.34公顷1151株、香莲乡三里村1.18 公顷4009株、香莲乡下麻村0.26公顷891株、安国镇翟湾村0.36公顷1215株、大秦乡梁东村0.62公顷2094株,树种均为旱柳,3年生,胸径3厘米,苗高2米以上。
**(三)附属工程。** 修建田间道路17.809公里,其中峡门乡马山村1.686公里、香莲乡三里村7.976公里、香莲乡下麻村1.712公里、安国镇翟湾村1.776公里、大秦乡梁东村4.659公里,路面宽3.5米;修建生产路13.812公里,其中峡门乡马山村1.839公里、香莲乡三里村8.477 公里、香莲乡下麻村1.725公里、安国镇翟湾村1.004公里、大秦乡梁东村0.767公里,路面宽3米,道路纵坡控制在12%以内;配套混凝土排水边沟6.551公里,其中香莲乡三里村2.538公里、香莲乡下麻村0.816公里、大秦乡梁东村3.197公里;修建涵管8座,其中香莲乡三里村4座、香莲乡下麻村1座、大秦乡梁东村3座;修建农桥134座,其中香莲乡三里村55座、香莲乡下麻村20座、大秦乡梁东村59座;修建涝池2座,其中香莲乡三里村1座、大秦乡梁东村1座。
3、招标控制价:191400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内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监理。
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7、 计划工期: 2023年9月1日开工,2024年8月30日竣工,总工期365天。
8、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 工程 施工监理 丙 级(含 丙 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 人员要求:
( 1)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 2) 现场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3) 现场监理员:2人,须具有相关的监理资格证书;
3 、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 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 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网页截图上要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时间)。
5 、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 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 2023年8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8月15日17时00分 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时限内上传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2.代理机构将邀请相关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文件进行评审,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无法进入系统自动评审价格环节。
**五、网上竞价时限及要求**
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各投标人须在 2023年8月15日17时00分 前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提交报价,提交报价时应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时限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标,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崆峒区水保工程建设站
地 址: 平凉市峒区柳树街47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8号商铺301室
联系人:陈小刚
电话: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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