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税务局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宿迁市
项目概况
宿豫区税务局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7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JSBJ[2023]034号
(二)项目名称: 宿豫区税务局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277315.42元
(五)最高限价: 277315.42元
(六)采购需求: 宿豫区税务局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磋商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 “其他事宜”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07月2 7 日 -2023年08月0 2 日 ,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宿迁市霸王举鼎广场北发展大道2691号浙江大厦11楼
3、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报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微信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7日10:0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霸王举鼎广场北发展大道2691号浙江大厦11楼开标室
六、其他事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江苏政府采购。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 息,网页截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 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 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地 址:宿迁市宿 豫区项王东路 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宿迁市霸王举鼎广场北发展大道 2691号浙江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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