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尾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云南
-曲靖市
业主单位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尾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尾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e734688-98be-4770-936d-eeb0683f59d3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2e734688-98be-4770-936d-eeb0683f59d3 | ||
| 建设规模: | 建设投资约1.1亿元 2e734688-98be-4770-936d-eeb0683f59d3 | ||
| 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曲靖市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8-14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曲靖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侯工 |
| 办公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高青青 |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300592001001 |
| 标段名称: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尾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18 17:00 |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8-28 09:00 |
| 开标地点: | 资审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0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1)设计:配合完成项目的(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报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规划审查、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材料采购及土建施工,管道安装等,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3)招标准备期间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和招标答疑。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2个)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申请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申请人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指投资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设计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市政管网工程设计且设计部分的指标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2)施工业绩:申请人2019年1月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施工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市政管网工程施工并满足指标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若有)。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材料为:网页截图扫描件。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 ②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目前无任何在建或者待建工程,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有相应承诺。 7.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8.项目组成人员要求: (1)拟派的项目设计人员中,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应配备道路、结构专业人员各不得少于1人、给排水专业不少于4人,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施工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总包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2个)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 ②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目前无任何在建或者待建工程,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有相应承诺。 |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申请人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指 投资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设计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市政管网工程设计且设计部分的指标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2)施工业绩:申请人2019年1月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施工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市政管网工程施工并满足指标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若有)。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注:业绩证明材料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1年内新成立的公司企业业绩可不作要求(以初次取得本项目要求资质证书时间为准)。 |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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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 5、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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